作废公告
依据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20)辽1311执62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96号2101室的房屋登记至于凤英名下,丹东永同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0038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4日
作废公告
依据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20)辽1311执62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96号2101室的房屋登记至于凤英名下,丹东永同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0038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