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民初1750号民事判决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332-3号的房屋登记至张波名下,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122312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民初1750号民事判决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332-3号的房屋登记至张波名下,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122312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