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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运友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人民法院(2020)辽0682执恢6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人民法院(2020)辽0682执恢628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蛤蟆塘大街638-8-15号的房屋登记至曲运友名下,曲艳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061912711)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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