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73-16号102室的房屋登记至丹东市元宝区天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王君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0408293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3日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73-16号102室的房屋登记至丹东市元宝区天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王君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0408293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