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66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9-1号2单元403室的房屋登记至于松松名下,金文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0920040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4日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66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9-1号2单元403室的房屋登记至于松松名下,金文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0920040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