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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尹志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4执2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4执294号执行裁定,将坐落于丹东市珍珠街12组132-3号的50%房屋所有权登记王英凤名下,尹志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9121863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