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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天鑫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不动产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8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民法院(2020)辽0681执恢3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民法院(2020)辽0681执恢31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05-4-4号房屋所有权登记至陈铁珍名下,丹东天鑫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2329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