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20)苏1311执恢627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20)苏1311执恢627号之十二执行裁定,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96号2107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杨静名下,丹东永同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9942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30日
作废公告
依据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20)苏1311执恢627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20)苏1311执恢627号之十二执行裁定,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396号2107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杨静名下,丹东永同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9942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