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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震萍、赵立纲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48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3执483-1号执行裁定,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2-12号1403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王德明名下,王震萍、赵立纲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927046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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