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恢2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恢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1604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高运廷名下,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分行持有的《他项权证》(证号:2009204202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恢2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恢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1604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高运廷名下,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分行持有的《他项权证》(证号:2009204202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