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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丹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2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恢2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恢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1604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高运廷名下,孙丹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915141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