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80-1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东昌路27号3单元309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董景辉名下,李景权、郭英剑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32103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8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80-1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东昌路27号3单元309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董景辉名下,李景权、郭英剑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32103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