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锦州市太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711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和锦州市太河区人民法院(2021)辽0711执60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133号801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李玉亮名下,宋林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51875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4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锦州市太河区人民法院(2020)辽0711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和锦州市太河区人民法院(2021)辽0711执60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133号801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李玉亮名下,宋林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51875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