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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傅盛斌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4执42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4执42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88-B-5A号4单元807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刘晓彤名下,傅盛斌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0)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1685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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