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260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香海花园小区6号楼709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刘毓盛、唐荣丹名下,刘宏玉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3304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260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香海花园小区6号楼709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刘毓盛、唐荣丹名下,刘宏玉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3304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