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4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2民撤2号民事判决书,撤销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326-2号的房屋抵押登记,丹东鼎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201509100176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5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4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2民撤2号民事判决书,撤销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326-2号的房屋抵押登记,丹东鼎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201509100176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