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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8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879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326-2号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丹东医创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1223126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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