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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令安、赵少武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13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民初747号民事判决,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崇建小区1#301室的不动产权登记至葛运丹名下,扬令安、赵少武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8121579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