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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颖、黄铁真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的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191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19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解放后街2-25号登记至迟殿新名下,赵颖、黄铁真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520083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