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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薛冰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的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4执恢26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4执恢26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36号楼2004室登记至任凭名下,薛冰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3118258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