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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雨蔓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的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2015-3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2015-3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63号1104室登记至张世鹏名下,李雨蔓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53684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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