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4执1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4执147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安区东泰路39号2单元304室登记至孙巍名下,丹东市城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89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22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4执1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4执147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安区东泰路39号2单元304室登记至孙巍名下,丹东市城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89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