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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东、徐晓霞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的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6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607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表厂路27号1单元502室登记至王昌荣名下,王东、徐晓霞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23011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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