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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烨宏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81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8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元宝区解放后街3号1305室登记至王晶名下,肖烨宏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010505711)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