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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晓辉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2执恢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2执恢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青年湖小区5号楼登记至任凭名下,赵晓辉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122394)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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