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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美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7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2执恢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2执恢6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元宝区江城大街296号1401室登记至王晓东名下,赵美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6150082)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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