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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顺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85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执85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鸭绿江街道办事处珍珠村四组登记至蔡璐名下,丹东顺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证》(证号:丹东国用(2006)字第06309018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G0002804、G0002805、G0002806、G0002807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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