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铁路法院(2022)辽7104行初66号行政判决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兴隆街51号1单元2202室,李锦珍、陈立启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4903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11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铁路法院(2022)辽7104行初66号行政判决书,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兴隆街51号1单元2202室,李锦珍、陈立启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4903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