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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汇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6执恢6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6执恢6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73-1-1号登记至丹东宝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丹东汇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0808009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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