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6执恢6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6执恢6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73-1-1号登记至丹东宝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丹东汇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0808009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16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6执恢6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6执恢6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73-1-1号登记至丹东宝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丹东汇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0808009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