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辽0604民初977号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辽0604执146号,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39号1单元301室登记至孙洛宜名下,丹东市城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8915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17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辽0604民初977号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辽0604执146号,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东泰路39号1单元301室登记至孙洛宜名下,丹东市城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8915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