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3执8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民初5695号民事判决书,将坐落于振兴区宾馆路14号2单元104室登记至徐岩名下,孙维霞、秦景新持有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009314)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4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3执8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民初5695号民事判决书,将坐落于振兴区宾馆路14号2单元104室登记至徐岩名下,孙维霞、秦景新持有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009314)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