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4)兴行初字第00065号行政判决书,将坐落于振兴区桃铁路铁路住宅19号楼1-4号登记至胡振志名下,胡冬梅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52605511)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20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4)兴行初字第00065号行政判决书,将坐落于振兴区桃铁路铁路住宅19号楼1-4号登记至胡振志名下,胡冬梅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52605511)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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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