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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更正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依职权更正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依职权更正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依职权更正内容 备注
1 吕明林 振安区和经街29号3单元509室 将坐落于振安区和经街33号3单元509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2)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1873号)公告作废。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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