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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兴福、刘文超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2022)辽0681民初3086号民事判决书,将坐落于振兴区黄海大街669-2号5单元1110室登记至张兴福名下,张兴福、刘文超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1830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