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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连喜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1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2)辽0603民初2622号民事判决书,将坐落于振兴区青年大街113号304室登记至王双喜名下王连喜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151647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