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9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9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滨江中路122-12号2101室登记至林生名下,刘铭钢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808006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09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9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9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滨江中路122-12号2101室登记至林生名下,刘铭钢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808006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