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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燕军持有不动产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25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2581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宾馆路123号2单元605室登记至代大臣名下,唐燕军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 (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10645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