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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栗海霞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作废公告
 

  依据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23)冀0104执恢12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23)冀0104执恢1213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元宝区九江街39号1单元1201室登记至李学彬名下,栗海霞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612044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