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3)鲁1102执恢92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3)鲁1102执恢924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42-1号2单元503室登记至张朝成名下,毕育铭持有的《预告登记证》(证号:04742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预告抵押登记证》(证号:044729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作废公告
依据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3)鲁1102执恢92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3)鲁1102执恢924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42-1号2单元503室登记至张朝成名下,毕育铭持有的《预告登记证》(证号:04742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预告抵押登记证》(证号:044729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