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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树军、王惠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辽(2023)辽0604执恢2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辽(2023)辽0604执恢2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桃源街66-5-18号登记至唐子岳名下,张树军、王惠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 (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7269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