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3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337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黄海大街1109号3单元707室登记至张希青名下,王吉智、张希青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 (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108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25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3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337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黄海大街1109号3单元707室登记至张希青名下,王吉智、张希青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 (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108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