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6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617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十一街市委1#1单元302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王淑贤名下,马驰、王英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0121926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14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6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617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十一街市委1#1单元302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王淑贤名下,马驰、王英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0121926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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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