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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市振安区三利金属表面装饰厂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16)辽0604执2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16)辽0604执260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孙家村的八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丹东天昊净化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丹东市振安区三利金属表面装饰厂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G0002669、G0002670、G0002671、G0002672、G0002673、G0002674、G0002675、G000267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