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22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22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元宝区宝山大街43-1号2004室登记至耿月婷名下,姜秀苹、陈晓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415086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6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22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22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元宝区宝山大街43-1号2004室登记至耿月婷名下,姜秀苹、陈晓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415086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