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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持有他项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22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3)辽0603执恢22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元宝区宝山大街43-1号2004室登记至耿月婷名下,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持有的《他项权证》(证号:2013220778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