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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汉斌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6执恢4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06执恢4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江山街83号2单元1205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刘闯名下,岳汉斌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09280209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