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100号1901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沈琳薇名下,武晓斌、孙丽华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927027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5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100号1901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沈琳薇名下,武晓斌、孙丽华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927027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