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4执8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4执821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十街4号楼4单元409室登记至张爱慧名下,张锡九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0171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4执8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4执821号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振兴区十街4号楼4单元409室登记至张爱慧名下,张锡九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0171811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