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26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26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129号3单元1406室登记至辽宁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姜文华持有的《预告登记证》(证号:03161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预告抵押登记证》(证号:031957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26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26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129号3单元1406室登记至辽宁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姜文华持有的《预告登记证》(证号:03161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持有的《预告抵押登记证》(证号:031957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