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6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6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196-3号1102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张亚学名下,李聪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7688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作废公告
依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6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4)辽0603执恢16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196-3号1102室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张亚学名下,李聪持有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7688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7日